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竞争性谈判成交的方式,竞争性谈判过程技巧

admin头像 admin 素质提升 2024-05-17 11:05:22 0 43
导读:政府采购方式5种及区分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规定,政府采购的招标采购方式主要有六种:公开招标、邀请招标、竞争性谈判、单一来源采购、询价和竞争性磋商。下面分别介绍这六种方式及...

政府采购方式5种及区分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规定,政府采购的招标采购方式主要有六种:公开招标、邀请招标、竞争性谈判、单一来源采购、询价和竞争性磋商。下面分别介绍这六种方式及其特点: 公开招标:公开招标是指招标人以招标公告的方式邀请不特定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投标。

政府采购方式主要有:公开招标、邀请招标、竞争性谈判、竞争性磋商、单一来源采购和询价采购。公开招标:是指招标采购单位(即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依法以招标公告的方式邀请不特定的供应商参加投标的方式。

根据《政府采购法》的规定,政府采购采用以下方式:公开招标;邀请招标;竞争性谈判;单一来源采购;询价。公开招标方式:公开招标方式,是指招标采购单位(即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依法以招标公告的方式邀请不特定的供应商参加投标的方式。

竞争性磋商,竞争性谈判和公开招标有何区别?

1、公开招标和竞争性谈判最主要考虑的是价格因素。竞争性磋商最主要考虑的则是综合指标。在磋商中,供应商可以更明确的理解采购需求,而在最终报价中,采取的也是综合打分的方式,这同样也是对供应商综合能力的一个判断。

2、区别: 竞争性磋商对时间节点有较为明确的规定(见财政部 财库[2014]214号文),而竞争性谈判则相对自由; 竞争性磋商通过评分来确定成交候选人,而竞争性谈判无需评分,以价格为主导。

3、确定供应商的方式不同。公开招标是通过发布公告邀请不特定的供应商来参与投标,竞争性谈判与竞争性磋商作为非招标采购方式,除了发布公告外,还有另外两种确定供应商的方式:从省级以上财政部门建立的供应商库中随机抽取及采购人、评审专家分别书面推荐。发放文件日期规定不同。

4、竞争性磋商和竞争性谈判都是甲方邀请不特定单位前来投标,磋商采用综合评分法定标,谈判采用最低价中标法定标。公开招标:甲方不能指定某某单位前来投标,也不能阻止任何满足条件的单位前来投标,满足三家即可开标,可以采用最低价中标法,也可以用综合评分法。

5、竞争性磋商和公开招标的区别在招标范围、技术方案、评审方式和采购方式。

竞争性磋商和竞争性谈判的区别

1、竞争性磋商和竞争性谈判的区别:适用情形不同。

2、竞争性磋商和竞争性谈判的区别主要分为三个区别:定义区别、时间区别和供应商数量的区别。而评审方式、招标采购文件发售期限、供应商的确定方式、使用条件也有一系列的区别。

3、招标采购文件发售期限区别 竞争性谈判:空白,没有明确规定。竞争性磋商:磋商文件的发售期限自开始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03供应商确定方式的区别 竞争性磋商和竞争性谈判除了发布公告外,还可由招标采购人、评审专家分别作书面推荐,或者是从省级以上财政部门建立的供应商库中随机抽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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