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封建土司制度的产物,跟原始母系没多大关系。当地在解放前商品流通主要依靠马帮,男人大多在外经营马帮,家里由女主人主持。加上土司对结婚征税严苛,久而久之形成走婚。
2、摩梭人的走婚是云南西北部摩梭民族的传统婚姻习俗,这种独特的婚姻形式引起了人们的好奇和关注。在摩梭文化中,走婚意味着男女双方在婚姻关系中保持各自的独立家庭,男性会在夜晚到女性家中过夜,而白天则回到自己的家中。这种习俗中,如果生育了孩子,孩子通常被认为属于女方。
3、摩梭族走婚消亡的理由 摩梭族走婚消亡的原因是这种风俗已不能适应现代社会的发展需求了。走婚风俗行成的基础是重女轻男的思想与落后的社会发展水平。
1、走婚的形式。“阿夏”是泸沽湖摩梭人中有情爱关系的男女双方的互称。婚姻形式是男方到女方家走访、住宿,次晨回到自己家中。因为是由男方的“走”而实现的婚姻,所以当地人又称这种关系为“走婚”。
2、摩梭人的走婚形式是采取男不娶,女不嫁的习俗,男女双方终身都在自己的母系家庭中居住。通过男子走婚的形式来维系繁衍后代。这种婚姻制度更显得像是情感上的选择,与传统婚姻中涉及到的双方家庭、经济背景等不掺杂在一起。
3、纳西族地区最早记述走婚制的可从《马可波罗游记》记载得知。明、清至民国时期,今天木里、盐源、宁蒗的永宁等区域内的纳西族都有走婚的习俗。民国时期,永宁吕喜民族为母系传统社会,男大不婚,女大不嫁。他们的家庭组织,只有母亲,没有父亲。家庭经济权操于妇女手中,只有女子才有遗产继承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