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申请不了,这事我在北京听说过有,其他地方没听说过。
2、《土地管理法》规定,宅基地是以户为单位申请的,自己的户口在娘家,但是娘家名下有宅基地,因此家庭成员在没有分户的情况下,是不能申请宅基地建房的。
3、像这种嫁出去的女儿。如果在本村内生活。自己没有独立的住房。完全可以向村里逐级申报宅基地建房。如果嫁出外地。户口虽然在娘家也是独立的户口。这种情况申报也不会批准。
4、应该是不可以利用你的户口本和父母在一起,并不是独立的户籍,所以不能申请宅基地。当然你也可以去咨询具体的专业人员。
5、除非你和你娘家的户分开,单列一个户头。但是现在分户太难了,找找关系试一下吧,祝你好远哦!不能。因为一户一一宅。除非你和你娘家的户分开,单列一个户头。
6、享有娘家宅基地的各项权利 外嫁女虽然嫁出去,但是如果在婆家没有获得新分配的宅基地,其原来在娘家的宅基地权利依然为外嫁女保留,任何人都不得侵占,村集体也不得收回外嫁女的份额。
1、外嫁女户口在娘家,可以回娘家分土地建房。外嫁女户口已经迁走,就不可以回娘家分土地建房了。回娘家分土地建房比较困难,需要走法律程序。
2、能,你的户籍所在地在那边的就没有其他要求,就算你迁出之后你也可以办理房产证,记到你父母名下都是可以的。
3、外嫁女如果户口迁出,不在娘家户口中,那么是无权使用娘家宅基地建设房屋的。解决思路是与哥哥签订协议,约定建房出资人,使用人,使用期间等,表面上还是由哥哥建设房屋。希望我的解答能对您有所帮助。
4、二个问题是农村姑娘出嫁后将户口从娘家户口本上分离出来,单独为一个户口本原地落户,这种情况农村姑娘出嫁后,娘家没有分配房屋给出嫁女,出嫁女自己本身没有房屋的条件下才可以申请宅基地建房。总结举例。
5、不可以。农村宅基地的受让人或者申请人必须是本村经济组织成员,才能受让;外嫁女的户口已经外迁的,不再是本村集体经济组织的成员,故不能受让或者申请宅基地。
1、其实在实际操作中,很多地方性村委会对于外嫁女的土地权益是不怎么重视的。
2、这些权益包括土地承包经营、集体分红、股权分配、土地征收或者征用补偿费使用,以及宅基地使用等方面。“村规民约”不得违反相关法律、法规,侵害出嫁女的合法权益。
3、而根据”一户一宅“的政策,户口在娘家或婆家那就需要跟娘家或婆家共用一处宅基地,不能够单独申请宅基地的,这类情况下申请宅基地肯定不能被批准的。
你好,一般是不可以的,除非是独生子女或者双女户,有一个女儿作为儿子放在家里的。现在申请宅基地还会挺难的。
子女不是农村户口,不能继承父辈的宅基地,只能继承宅基地上的房屋。因为法律规定,父母是农村的,自已是非农户口,只能继承父母房产,房子倒塌后,不能翻修,就算碰到征收,也得不到土地补偿,宅基地仍是集体所有。
法律主观:嫁出去的女儿户口没迁有土地补偿,户口迁出的没有征地补偿。征地补偿属于集体经济组织的收入,按法律规定应当分配给集体的所有成员。
县(市)人民政府批准后,村民委员会应当公布批准使用的宅基地。
可以,外嫁女可以申请宅基地,主要可以通过以下两种方式来申请:户口未迁出娘家的可以在娘家申请宅基地。如果把户口迁移到婆家,在婆家未分得土地的,可以去所招地的政府部门提出申请。
1、如果外嫁女未将户口迁出,她仍享有原村集体组织的土地分配权利,可获相应补偿。如果未将户口迁出,也可以申请宅基地,并与男方共同居住。外嫁女是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在承包地被征占后,仍有征地补偿费。
2、法律主观:农村户口且符合申请条件的可以申请宅基地。有农村户口且符合条件的可以申请宅基地使用权。
3、法律分析:外嫁女的户口属于外村的话,是不能获得本村的宅基地的,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六十二条 宅基地使用权人依法对集体所有的土地享有占有和使用的权利,有权依法利用该土地建造住宅及其附属设施。
4、农村外嫁女权益有哪些户口迁移问题外嫁女在结婚时,户口是否迁出是自愿的,没有任何人可以强迫,这是法律规定的。如果户口没有迁出,那么女方仍旧享有原集体经济组织的一切权益。